阿根廷对华轮毂作出反倾销终裁

发布日期:2019/12/15 16:44:58  编辑: admin   访问量:

2019129日,阿根廷生产与劳工部在阿根廷《官方公报》发布2019年第1444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轮毂(西班牙语:ruedas de acero)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FOB41.78%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为用于公共汽车、卡车、拖车和半挂车的,公称直径大于等于444.5毫米(17.5英寸)但不超过622.3324.5英寸)毫米,公称宽度大于等于152.4毫米(6英寸)的钢制轮毂。本案涉及南共市海关编码为8708.70.908716.90.90项下产品。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181218日,阿根廷生产与劳工部发布2018年第139号决议,宣布应阿根廷企业DISTRIBUIDORA COMERSUR S.A.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轮毂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编译自:阿根廷官方公报)

  (刘怡迪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

http://servicios.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330000-334999/333043/norma.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