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终止对涉华铜版纸征收反倾销税

发布日期:2020/3/20 18:42:52  编辑: admin   访问量:

20203月6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在阿根廷《官方公报》发布2020年第79号决议,终止对原产于中国、奥地利、芬兰和美国的铜版纸(西班牙语:papel y cartón escudos,南共市海关编码为4810.13.89、4810.13.90、4810.19.89和4810.19.90)征收反倾销税;与此同时,终止对原产于中国的铜版纸(西班牙语:papel y cartón escudos,南共市海关编码为4810.29.10和4810.29.90)征收反倾销税。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10年12月16日,阿根廷前生产部发布第238/2010号决议,对原产自中国、美国、韩国、芬兰和奥地利的铜版纸进行反倾销调查。2012年6月21日,阿根廷前经济和财政部发布2012年第298号决议,对中国、美国、芬兰和奥地利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征收39.56%-98%不等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同时终止对韩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调查。2018年11月12日,阿根廷前生产与就业部于官方公报发布2018年第108号决议,宣布对原产于中国、奥地利、芬兰和美国的铜版纸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对涉案产品继续以FOB价格征收反倾销税:中国为39.56%、美国63.51%、芬兰91%、奥地利98%,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税号为4810.13.89、4810.13.90、4810.19.89和4810.19.90;对存在规避现象的原产于中国的铜版纸(南共市海关税号为4810.29.10和4810.29.90)继续征收FOB价39.56%的反倾销税。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年。

 

(编译自:阿根廷官方公报)

  (刘怡迪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

        http://servicios.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335000-339999/335142/norma.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