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对华亚麻织物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发布日期:2020/8/27 19:24:36  编辑: admin   访问量:

2020年8月1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亚麻含量超过50%的亚麻织物(Flax or Linen Fabric having flax content of morethan 50%)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终裁,建议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详见附表:印度对涉华亚麻织物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征税表)。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5309项下的产品。

 

2008年10月3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亚麻织物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9年12月21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亚麻织物征收的反倾销税分别为206.24卢比/米和209.72卢比/米。2014年3月10日,印度对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亚麻织物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5年8月12日,印度继续对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内地0.75美元/米和香港特别行政区0.63美元/米。2019年11月2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Grasim IndustriesLimited-Jaya Shree Textiles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亚麻织物进行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4月~2019年6月(15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5年4月~2016年3月、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7年4月~2018年3月及倾销调查期。

 

附表:印度对华亚麻织物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征税表

序号

原产国/地区

出口国/地区

生产商/出口商

反倾销税(美元/米)

1

中国内地

任意国家/地区

任意生产商/出口商

2.36

2

除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征收反倾销税的国家之外的其他国家/地区

中国内地

任意生产商/出口商

2.36

3

香港特别行政区

任意国家/地区

任意生产商/出口商

1.14

4

除中国内地和征收反倾销税的国家之外的其他国家/地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

任意生产商/出口商

1.14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Final%20Finding%20%28Flax%20Fabric%29-%20English.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