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税征收条件有哪些呢?

发布日期:2020/9/4 9:45:44  编辑: admin   访问量:

  为了抵消他国的补贴,在征收关税的同时进口国海关对外国的倾销货物会增加征收一种特别关税,那就是反倾销税。有很多人不知道反倾销税征收有哪些?征收反倾销税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由反倾销律师网为您介绍一下。

  一、反倾销税征收条件

  1、倾销存在,即产品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格(国内销售价格或对第三国出口价格或其生产成本);

  2、损害存在,即进口国竞争产业受到严重损害或损害威胁,或者一项新产业的建立受到严重阻碍;

  3、损害与倾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进口竞争产业所受的损害是由倾销造成的。

  二、征收反倾销税的程序

  政府机构对该项产品价格状况及产业受损害的事实与程度进行调查,确认出口国低价倾销时,即征收反倾销税。政府机构认为必要时,在调查期间,还可先对该项商品进口暂时收取相当于税额的保证金。如果调查结果倾销属实,即作为反倾销税予以征收;倾销不成立时,即予以退还。

  三、反倾销税的征收

  1、征收的决定。如果征收反倾销税的所有要件已经满足,是否要征收反倾销税,以及征收数额是等于倾销差额,还是低于倾销差额,均由进口国当局决定。如果在倾销差额以下可以充分消除对国内产业的损害,那么反倾销税的征收额最好低于倾销差额。

  2、征收的对象。征收反倾销税时,不能采取歧视性做法,对所有被认定倾销的进口产品都要征收反倾销税。征收数额对各个输出商要有适合的份额。如果不能指定某国所有输出商的名称,就可以指定为该国。

  3、基本价格制度。基本价格制度是指:在正常的竞争条件下,以不超过输出国最低的正常价格的范围,来确定“基本价格”和输出价格之间的差额,并作为反倾销税的征收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