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对华研磨球启动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发布日期:2020/12/22 15:32:50  编辑: admin   访问量:

2020121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0/145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Commonwealth Steel Company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研磨球(Grinding Balls)启动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案调查的产品是直径为22毫米至170毫米(含)、不论是否含合金、铸造或锻造的铁质磨球。以下产品不包括在本案调查范围:不锈钢球、经过机加工和/或抛光的精密球以及滚珠轴承。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101日~2020930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325.91.00.267326.11.00.297326.90.90.60201711日起海关编码7326.90.90.59更新为7326.90.90.60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1120日前通过发送邮件(电子邮箱:investigations1@adcommission.gov.au)或者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邮寄地址:The Director, Investigations Unit 1, Anti-Dumping Commission, GPO Box 2013 CanberraACT2601

 

2015111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研磨球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7325.91.00.267326.11.00.297326.90.90.592016421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初裁,裁定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12.6%104.8%,补贴幅度为0%8.2%20169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6/90号公告和第2016/91号公告,分别对进口自中国的研磨球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3.0%95.4%、补贴幅度为8.2%,正式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有效期至202199日。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

https://www.industry.gov.au/sites/default/files/adc/public-record/569_-_002_-_notice_adn_-_adn_2020-145_-_initiation_of_a_continuation_inquiry.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