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无法兑现谁来承担责任

发布日期:2021/1/18 17:28:26  编辑: admin   访问量:

  本期内容由反倾销律师整理:支票、汇票等票据是商业往来中常见的一种支付凭证,票据在背书的过程中常常遇到支票无法兑现、支票未加盖法人章无法承兑、支票密码错误无法兑现,甚至也会遇到空头支票的情况。那么如果支票无法兑现,应该找谁来支付票据的款项呢?

  【案情简介】

  2013年6月,上海某广告公司为上海某企业制作广告业务,由该广告公司为该企业制作宣传册、海报、手提袋等制品,双方为此签订了承揽合同。广告公司接受业务后,为该企业制作并提供了价值3万元的宣传材料,该企业向广告公司交付了金额为3万元的支票。因该支票未加盖法人章,导致无法兑现,广告公司遂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3万元款项。

  案件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该企业向广告公司支付3万元人民币。

  【律师说法】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是一种商业往来中常见的支付凭证。票据被拒绝承兑的原因很多,本案中,因票据的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导致该支票无法承兑,因此,持票人可以要求出票人支付相应的票面金额。

  出票人出具的票据,应当具有相应的票据形式。根据票据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