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对涉华邻苯二甲酸酐作出反倾销终裁

发布日期:2021/6/13 18:35:48  编辑: admin   访问量:

202165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56/2019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俄罗斯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邻苯二甲酸酐(Phthalic Anhydrid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大陆出口商/生产商为11.12%;韩国出口商Hanwha Solutions9.57%,韩国其他出口商/生产商为14.82%;俄罗斯出口商/生产商为16.31%;中国台湾地区出口商Nan Ya Plastics14.94%,中国台湾地区其他出口商/生产商为24.61%。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2917.3500

 

2019127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俄罗斯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邻苯二甲酸酐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2065日,巴基斯坦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初裁,决定继续本案的反倾销调查,暂不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编译自: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官网)

(文 璐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ntc.gov.pk/antidumping-investigation-not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