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达加斯加不对进口食用植物油和人造黄油实施保障措施

发布日期:2021/12/23 19:59:10  编辑: admin   访问量:

20211217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马达加斯加代表团于1214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马达加斯加决定终止对进口食用植物油和人造黄油(法语:Huiles végétales alimentaires et margarines)保障措施调查,不实施保障措施。

 

2019814日,马达加斯加对进口食用植物油和人造黄油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20918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马达加斯加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马达加斯加对进口涉案产品以到岸价(CIF)征收保障措施税,措施预计自20211月起生效,有效期为4年,具体如下:第一年为21%,第二年为20%,第三年为19%,第四年为18%。该案涉及马达加斯加税号1507900015071010150890001509101015099000 1510000015111011151110911511900015121110151219001512211015122900151411001514111015141900151491101514990015171000151790101517909015180000项下的产品。涉案产品的主要进口国为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埃及。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文 璐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

https://docsonline.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r:/G/SG/N11MDG7S3.pdf&Open=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