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对华镀锌卷板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发布日期:2022/2/17 19:51:06  编辑: admin   访问量:

2022年2月8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37/2015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应巴基斯坦国内生产商International Steels Limited和Aisha Steel Mills Limited于2021年12月15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镀锌卷板(Galvanized Steel Coils/Sheets)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7210.4110(二级质量,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7210.4190(其他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7210.4990(其他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7212.3010(二级质量,宽度小于600毫米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7212.3090(其他宽度小于600毫米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7225.9200(用其他方法镀或涂锌,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7226.9900(其他宽度小于600毫米的其他合金钢平板轧材)。本案调查期为2018年10月~2019年9月、2019年10月~2020年9月,以及2020年10月~2021年9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本案终裁结果预计将于立案公告发布12个月内作出。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10日内进行应诉登记,45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证据材料以及听证会申请。

 

调查机关(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联系方式:

National Tariff Commission

地址:State Life Building No. 5,Blue Area, Islamabad

电话:+9251-9202839

传真:+9251-9221205

 

2015年8月11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镀锌卷板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7年2月8日,巴基斯坦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6.09%~40.47%的反倾销税,措施自2017年2月8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编译自: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www.ntc.gov.pk/wp-content/uploads/2022/02/ADC-37-Review-Publilc-Notice-of-Initiation-of-Sunset-Review-of-Galvanized-Steel-Coils.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