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对华雾化器作出反倾销初裁

发布日期:2022/5/6 16:23:46  编辑: admin   访问量:

202253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在阿根廷《官方公报》发布2022年第350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雾化器(西班牙语:Nebulizadores)作出反倾销初裁,决定以最低限价的方式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对中国大陆涉案产品的最低限价设定为25.36美元/套,对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的最低限价设定为24.97美元/套,当涉案产品价格低于最低出口离岸价时,征收最低出口离岸价与申报出口离岸价之间的差额作为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编码为9019.20.2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中国大陆涉案产品的有效期为四个月,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的有效期为六个月

 

  20211130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2021年第860号公告,应阿根廷企业SILVESTRIN FABRIS S.R.L.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雾化器启动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阿根廷官方公报)

  (刘怡迪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

http://servicios.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360000-364999/364133/norma.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