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对华法兰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发布日期:2022/10/24 18:25:51  编辑: admin   访问量:

2022年10月8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2/2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法兰(土耳其语:demir veya çelikten belirli boru bağlantı parçaları)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500美元/吨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7307.91.00.00.00、7307.93.11.00.11、7307.93.11.00.12和7307.93.19.00.00。

 

2009年4月18日,土耳其对中国的法兰启动反倾销调查。2010年1月22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正式对涉案产品征收663美元/吨反倾销税(参见第2010/2号公告)。2016年4月20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参见第2016/13号公告),维持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2021年4月16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20号公告,应土耳其国内生产商的申请,对中国法兰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2/10/20221008-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