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对进口液化石油气钢瓶作出保障措施初裁

发布日期:2023/12/23 17:18:43  编辑: admin   访问量:

20231214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菲律宾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3年11月29日,菲律宾贸工部发布对进口液化石油气钢瓶(Liquefied Petroleum Gas (LPG) cylinders)保障措施初裁结果,建议对涉案产品以现金保证金的形式实施临时保障措施,金额为2.18菲律宾比索/千克,有效期200天,该措施自菲律宾海关局发布海关备忘录令(CMO)之日起生效。涉案产品的东盟税号(AHTN 2017)为73.11。本案临时保障措施不适用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202344日,菲律宾贸工部发布公告称,应菲律宾国内企业Ferrotech Steel Corporation提交的申请,对进口液化石油气钢瓶发起保障措施调查。本案调查期为2017年至2021年。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SG/N7PHL13.pdf&Open=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