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对涉华镀铝锌钢板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发布日期:2023/12/23 17:23:10  编辑: admin   访问量:

20231220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称,应泰国国内企业的申请,对原产于韩国、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镀铝锌钢板(泰语:เหล็กแผ่นรีดเย็นชุบหรือเคลือบด้วยโลหะเจือของอลูมิเนียมและสังกะสีแบบจุ่มร้อน,参考英语:Certain Hot Dip Plated or Coated with Aluminium Zinc Alloys of Cold Rolled Steel)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泰国海关编码为7210611101172106111012721061110137210611102172106111022721061110237210611103172106111032721061110337210611104172106111042721061110437210611109072106191011721061910127210619101372106191090。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30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201178日,泰国对原产于韩国、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镀铝锌钢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3110日,泰国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对上述国家/地区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为韩国13.82%22.55%、中国大陆2.36%26.22%、中国台湾地区2.59%39.12%

201818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发布公告,对原产于韩国、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镀铝锌钢板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19日,泰国对该案作出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对上述国家和地区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分别为韩国6.31%22.55%、中国大陆2.65%29.50%,其中山东瑞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为29.50%、中国台湾地区5.85%24.14%,该措施自2019110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19日。

 

2022年6月25日,应中国大陆生产商山东瑞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提交的审查反倾销税率的申请,泰国对原产于中国的镀铝锌钢板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20236月23日,泰国对该案作出终裁,决定对山东瑞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征收0%的反倾销税。

 

(编译自:泰国政府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1486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