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华手动叉车及其主要配件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发布日期:2024/3/7 20:54:12  编辑: admin   访问量:

202422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手动叉车及其主要配件(Hand Pallet Trucks and Their Essential Parts)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及该倾销对欧盟产业造成的损害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决定继续维持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率为54.1%70.8%,具体税率见下表。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8427 90 00(欧盟TARIC编码为8427 90 00 118427 90 00 19)和ex 8431 20 00(欧盟TARIC编码为8431 20 00 118431 20 00 19)。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21101日~20229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911日~调查期结束。

 

2004429日,欧盟委员会对华手动叉车及其主要配件发起反倾销调查。2005718日,欧盟委员会对华手动叉车及其主要配件作出反倾销终裁 2010720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手动叉车及其主要配件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11013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手动叉车及其主要配件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161012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手动叉车及其主要配件发起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20171130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手动叉车及其主要配件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221129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手动叉车及其主要配件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欧盟对华手动叉车及其主要配件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税率表:

中国出口商/制造商英文名

中国出口商/制造商参考中文名

反倾销税率

Zhejiang Noblelift Equipment Joint Stock Co.,  Ltd.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70.8 %

Ningbo Logitrans Handling Equipment Co., Ltd.

宁波乐吉腾装卸设备有限公司

54.1 %

All other companies

其他企业

70.8%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官网)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_202400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