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对涉台湾地区变压器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发布日期:2019/11/13 16:51:22  编辑: admin   访问量:

2019111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9/127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科技部部长(the Minister for Industry, Science and Technology)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台湾地区、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变压器(Power Transformers)作出的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决定从20191210日起,终止泰国涉案产品的现行反倾销措施;同时继续延期台湾地区和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的现行反倾销措施,并以从价税方式计征反倾销税,印度尼西亚的出口商PT CG Power Systems Indonesia和其他所有出口商(UNINDO除外)适用的税率为28.3%,台湾地区的出口商Fortune Electirc Co.,Ltd适用的税率为7.6%和其他所有出口商适用的税率为8.8%

 

2013729日,应Wilson Transformer Company Pty Ltd的申请,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尼西亚、韩国、台湾地区、泰国和越南的变压器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4121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终止对中国大陆、和韩国涉案出口商的反倾销调查,以及终止对印度尼西亚部分出口商的反倾销调查。20141210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对印度尼西亚、台湾地区、泰国和越南的变压器反倾销终裁公告,裁定台湾地区、印度尼西亚、泰国和越南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分别为15.2%~37.2%8.7%3.6%~39.1%3.8%2019211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台湾地区、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变压器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

https://www.industry.gov.au/sites/default/files/adc/public-record/504-026_-_notice_-_adn_2019-127_-_findings_of_the_continuation_inquiry_no._504_into_anti-dumping_measures.pdf